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机构职责及协作关系,确保信息化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与完善工作,组织推动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对本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信息化组织机构
第三条 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组织机构分为决策、建设和管理、应用和维护三层机构(附件一: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组织结构图(征求意见稿))。
决策机构负责学校信息化的规划,对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管理和建设机构具体承担学校信息化规范制定、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并为应用和维护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提供指导、培训与咨询;应用和维护机构直接面向最终用户,负责基础网络设施、计算机设备及应用系统的日常维护与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决策机构: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的决策机构,信息化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见附件二);信息化领导小组常设机构为信息化办公室。
第五条 建设和管理机构:包括信息化专家咨询小组、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小组和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小组,以及信息化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党委宣传部4个部门,是学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执行机构,对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其中信息化专家咨询小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小组由符合信息系统安全工作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部分管理人员组成;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小组由党委宣传部、党委(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团委、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组成,下设校园网络宣传与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 应用和维护机构:由各部门的信息化分管领导、相关管理人员及IT人员组成。
第三章 机构职责
第七条 【信息化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有关高校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规定,组织学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审定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研究审定并发布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
(四)研究决定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五)研究建立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制、人才培养方案和奖惩机制。
第八条 【信息化专家咨询小组】职责
(一)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发展动态,向北京外国语大学提供信息化工作建议;
(二)参与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重大项目选题和技术方案论证、项目评审和验收等工作;
(三)承担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各信息化执行机构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小组】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学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落实学校信息系统的建设发展规划;
(二)参与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规划,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体系的实施和完善;
(三)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监控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负责为用户的信息系统防范提供技术指导;
第十条 【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负责研究制定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案,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组织机制、管理制度和队伍培养方案;
(二)负责研究有害信息的界定以及网上舆论的监控方案和工作机制;
(三)充分利用校园网,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和网上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网络信息的管理、维护与安全工作;
(五)按规定作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十一条 【信息化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起草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发展规划;
(二)负责编制与落实学校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信息化工作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
(四)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质量监控和验收审核工作;
(五)参与设计和研发适应学校信息化管理需求的、支持教学和科研活动需求的相关应用系统;
(六)向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七)负责学校主要应用系统软硬件管理,做好服务器系统软硬件的安装、配置、更新和维护工作,对主要应用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并测试和检查备份的有效性;
(八)负责学校主要应用系统运行状态监控,及时排除故障,保障系统稳定、可靠运行;
(九)参与对学校主要应用系统进行错误修改、二次开发和功能拓展;
(十)负责相关应用系统配置的参数设置、流程修改等日常维护工作;
(十一) 建立健全学校信息技术培训机制,负责组织和实施对校内各部门有关人员和用户进行信息技术培训;
(十二) 组织开展学校信息安全排查工作,指导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十三) 负责组织开展与学校信息化相关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校校园网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保障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IP地址分配、域名解析、电子邮件等网络服务;
(十五)负责学校相关服务器的配置和管理,分配存储服务器的使用空间,设置服务器系统备份和恢复策略等;
(十六)负责各部门的服务器托管工作,保证托管服务器硬件运行环境正常,及时发现服务器硬件故障,并通知相应部门尽快报修;
(十七)负责制定、完善和落实校园网站建设与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工作制度;
(十八)建设和维护校园网网站管理平台,保障该平台的正常运行;
(十九) 负责信息化领导小组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信息技术中心】职责
(一)负责学校公共机房、语言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的计算机维护与管理、软件升级与安装;
(二)协助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推行基于校园网环境下的课程建设与多媒体教学平台建设;
(三)负责卫星电视设备维护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内录音录像等音视频采集工作及后期制作。
第十三条 【图书馆】职责
(一)负责全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统筹协调、应用推介和使用培训;
(二)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负责规划、引进和开发图书馆集成管理系统、文献信息检索系统、多媒体播放系统等电子服务项目,并保障各种资源的安全;
(三)负责图书馆各类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工作;
(四)负责图书馆各类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运行维护,安全保障,以及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宣传部】职责
(一)管理和维护学校新闻网站,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负责有害信息的界定以及网上舆论的监控,及时清理网络上的不良信息,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三)负责学校主页内容的及时更新,检查与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部门主页内容。
第十五条 【各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并落实国家信息化方针政策和学校信息化规章制度;
(二)健全本单位信息化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队伍,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信息化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水平,通过各种渠道使管理人员能胜任信息化背景下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项目需求的梳理与分析,负责或参与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负责的数据维护和信息内容更新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检查和申请本部门在学校各类管理系统中的用户权限变更,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五)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部门应配备应用系统管理员,由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人员承担,负责系统应用、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拓展等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